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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性质是指按照不同的角度和标准对工作进行分类,主要是根据脑力和体力,是否担任领导职务,是否以财物或财产为工作内容。
2、按照脑力和体力的标准,工作可以分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前者主要利用智能完成工作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工作和业务实施工作。组织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组织、领导、人事、财务等管理内容,一般带有职权性质;业务实施工作不负责组织和管理,而是根据工作职责的要求,依靠专业技能或智力来完成其工作任务。比如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教学人员的教学工作,医务人员的医疗诊疗工作,都是操作性的脑力劳动。体力劳动是以体力劳动为基础,用体力来完成工作内容。实际上主要是那些直接从事生产劳动和服务的人。例如生产线上的装配工。当然,有些工作的特点可能不是那么明显,但是脑力和体力都有。
3、根据是否担任领导职务,工作可以分为领导工作和非领导工作。前者主要是指拥有一定职称和官职,在其领导职务范围内享有管理、分配、处理和处分财产的职权的人员。包括组织、管理、协调、指挥、决策和领导。后者是指没有领导职务或者不在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因其工作性质享有管理、处理或者处分财产的权利,包括保管、提取、接收、处理财产的具体工作。
4、根据是否以财产或主要涉及财产为工作内容,可分为直接以财产为内容或对象的工作和直接以财产为工作内容或对象的无财产工作。通常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工作是前者;后者是指因履行工作职责而临时保管、使用、处置财物,并非基于财物本身的经营、管理或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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