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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暴,提起离婚诉讼(一)
忍了四十多年家暴,她们终于“鼓足勇气”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但判决结果却各不相同。这是因为什么原因才会有这种结果呢?我们一起来通过下面的两起离婚纠纷案例来看看。
离婚纠纷案例一:
1975年,刘某和王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现儿女均已成家立业。在本应当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刘某却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原来刘某从结婚起一直默默忍受着丈夫的家暴,在年轻时甚至因为家暴导致刘某流产,而且即使是在古稀之年,王某也并没有收敛,依旧对刘某打骂。其两个子女也坚决站在母亲这边,鼓励母亲走出离婚这一步。于是,刘某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离婚。
法院经过审理该起离婚纠纷案件,认为刘某提供的证据以及自述材料能够证实王某经常实施家庭暴力,且多次造成刘某受伤。刘某现在已经七十多岁了,但还是愿意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可以从中看出双方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了,所以最终判决准予刘某和王某离婚。
离婚纠纷案例二:
李某称杨某脾气暴躁,容易发火,在与杨某结婚的四十多年中一直遭到杨某的家暴,当时因为孩子年龄比较小,所以自己一直默默忍受,想着为了孩子,但现在现在子女均已成年并参加了工作,所以现在要与杨某离婚。于是,同刘某一样,李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与杨某离婚。
法院审理该起离婚纠纷案件后认为,李某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曾遭丈夫家暴,在警方处也无家暴报警记录。同时他们的子女也希望父母还是在一起继续生活,所以最终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